*本活動範例說明適用的每月利息為該筆消費金額*0.3%計算(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
*本商品可分6期、9期、12期、24期及30期分期攤還,自生效日後起息,依核准金額按月依年金法計收利息及本金。若以核准金額10萬元,期間一年、利率5.12~14.99%為例:各費用總金額0元試算,總費用年百分率:5.12%~14.99%。註:(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主管機關定義之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消費分期利率(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
*每期應付之本金利息(期付金)將全額納入每期信用卡帳單最低應繳款項(首期將併入下下月帳單)。每期本息依年金法計算總付利息後,將本利均攤於每期(差額入首期)作為繳款及沖銷,每期利息依年金法試算調整為核准金額的0.25%~0.80%,不得使用循環方式繳款,其餘款項則暫不入帳至信用卡帳款,若未繳足信用卡帳款之最低應繳金額時,則視為全部到期並一次入帳至信用卡帳款,且喪失期限產品利率並依未繳足之金額計收逾期息(年利率14.99%)及違約金。